租房合同逾期未续,承租和出租双方该怎么样应付?
这里得提一下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五百五十七条和第七百三十三条具体规定了这方面的内容。但,假如合约到期后,你还继续住在那儿,房东也没表示不允许,那合同就是默认有效的,不过这个时候的租约性质就变成了不按期出租。
假如你的租房合同期限满了,双方也没谈续签,这个时候如何解决是个问题。第一,要明确一点:租约到期而且没续,根据法律来讲,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就结束了。换句话说,合同就不生效了。这样的情况下,租客要把房屋还给房东,而且状况要跟合同上约定的或者房屋本身的用法性质相符合。
假如房东没收房的意思,也没实质收回房屋,还继续收租金,那双方的出租关系就默认继续下去。只不过这个时候的租期不可以确定了,所以法律上说租客或房东都可以随便结束租约。假如房东想解约,记得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早点公告租客,如此才能合法解除合同。
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不按期出租的状况下,租客或房东可以随时说再见,不过房东要解约,就得提前合理通告租客。一般来讲,租约是有明确期限的,到期后就结束。但,续签租约可以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明说的续签,完全签一个新合同;另一种是默说的续签,就是双方的行为显示出租关系还在继续。
上述信息期望对你有所帮助。记得,任何时候遇见出租问题,最好还是咨询专业律师,他们会给你比较合适的法律建议。
譬如,你之前的租约到2007年12月31日就结束了,但你还住着,还在交租金,房东也没说不可以,这就是默认租关系还在,可以算是默许续租了。但因为没具体商量租期,所以你们目前是不按期出租关系,大家都有权随时结束合同。房东假如要终止,只须按规矩提前对你说,就能解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