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过程中,爸爸妈妈或许会担忧自己出资购房的款项会遭到子女婚姻情况的影响,因此期望可以追回他们出资的部分或全部金额,以保护我们的财产权益。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购房时爸爸妈妈的出资一般被认定为赠与而非借贷。
1.赠与的概念和特点:赠与是指自愿将财物免费出售给别人的行为。赠与的特点包含出资人自愿、免费和财产交接。
要界定妈妈给的购房款是赠与还是借贷,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3.证据和约定:在界定赠与还是借贷时,需要考虑是不是存在书面证据或约定。假如双方在购房时有明确的书面约定,说明款项是借款而非赠与,那样法院一般会依据这类约定来判断。
2.借贷的概念和特点:借贷是指一方出借财产给另一方,借款人承诺在约按期限内归还财产,并支付利息或报酬。借贷的特点包含出借人出资、借款人承诺还款、约定的期限和利息或报酬。
5.支付方法和记录:假如出资是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等有明确支付记录的方法进行的,那样能够帮助证明款项是借贷而非赠与。
4.出资金额的大小和性质:假如出资金额较大,远远超越了普通家庭的赠与能力,那样法院或许会倾向于将它视为借贷。除此之外,假如出资是为了帮助子女解决特殊困难或购房是为了整个家庭的利益,那样也会被看作是借贷。
总的来讲,界定妈妈给的购房款是赠与还是借贷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原因。法院一般会从赠与的概念和特点、借贷的概念和特点、证据和约定、出资金额的大小和性质,与支付方法和记录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因此,在购房时,建议双方在书面上明确约定款项的性质,以预防日后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