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交易中,交易双方均面临很多风险,卖方会在什么时间节点收取哪几笔款项,这类内容在签订的合同中均有体现,也需要趁早了解有关常识。
1、收取定金
在交易双方签署房子交易合同之后,卖方要收取购房定金,以约束买方购买行为。不然可能出如今天签约,明天违约的情况。尽管卖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挽回损失,但其中耗费的时间与精力却没办法弥补。
2、收取房款
在收取房款的过程中,卖方需要明确一个状况:一般来讲,首付款在网签结束后就可支付,尾款在过户完成后支付。但在实质买卖中两笔款项均须进行资金监管,即买方将款项通过监管银行打到卖方账户中,在房子未过户前账户为冻结状况,卖方可以得知房款进入自己账户但不可用,只有过户后一至两个工作日后账户解冻,两笔房款才能由卖方实质支配。
无论是全款还是贷款买房,均须进行资金监管,所以卖方收取房款的方法是一样的,其不同只不过在过户前贷款的申请步骤较为繁琐而致使申请周期较长。
3、收回支付保证金
通常情况下,依据买方需要中介会代管支付保证金,一般3000到5000左右,用于结清水电煤气与管理费等,交房之后中介会返还保证金。